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宣传、标识制品采购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为规范医院宣传、标识制品采购,现拟遴选一家固定的潜在供应商为我院制作相关宣传、标识制品,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LXZYYY20250009

项目名称:宣传、标识制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询价采购(一次性报价,总价最低者中标)

预算金额:按实际采购核算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为医院零星完成(提供)各种广告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具体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医院计划供货,货到后验收合格入库、安装。

二、基本服务要求:

1.服务相关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服务相关产品在正确安装后,能确保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满足院方实际使用要求;

2.供应商需按照院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及规格进行制作安装,否则院方有权拒绝验收;

3.服务时限要求:一般情况下接到医院通知后7天内完成非成品类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并验收合格,2天内完成标识标牌类的制作安装等并验收合格。紧急情况下接到医院通知后8小时内完成制作安装;

4.产品质保期≥使用寿命期内2/3的时间,在质保期由此导致的一切安全类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本地化专职服务人员,合同执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进行人员更换,需提前告知院方,经院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6.院方将不定期对供应商制作安装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产品不符或者低于医院要求,医院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全责。情节严重可终止合同执行,并追究法律责任;

7.供应商应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配送过程中交通事故),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8.供应商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宴请院方工作人员,或向院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院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收受好处费、回扣;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院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9.熟悉医院的工作环境及各类广告宣传的内容要求,有一定的广告宣传设计、制作能力水平,有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

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具备无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7、采购需求包含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备案。

8、在隆林县城内有固定公司或分公司。

注:以上条件需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单、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见附件);

2、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以上资质不涉及不提供。

3、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见附件)。

4、廉洁承诺书(见附件)。

5、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一副共两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提交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医院有权拒绝签收。

五、基本考核要求:

紧急情况不响应,自动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不按时响应,违约当次扣当次项目金额的50%及以上,超过3次,自动解除合同。

六、付款方式:

每半年结算一次付款(单项目超一万元的单次结算),由院方根据实际服务量的金额(以院方人确认的单据为准)确定付款金额,在收到供应商合法票据后30日内进行支付。

七、响应文件提交具体时间、地点:

1、文件响应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7日18:00止;

2、文件递交或邮寄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采购办,常国明收,联系电话:0776-5084153;响应文件密封递交或邮寄,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八、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院内自行安排

2、地点:本项目将在采购办公室解密、开启。

九、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保证为本项目服务时,不会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客服部;蓝女士   联系电话:0776-2505576;地址:隆林各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客服部办公室。

 

 

 

 

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宣传制品报价函(2)     附件2: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附件3:考核表    附件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4)     附件5:响应文件封面    附件6: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