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发展的需要,我院拟采购一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及其配套试剂(耗材),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需求说明:
1.项目: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及其配套试剂(耗材)采购。
2.项目需求和说明:设备能满足我院现所开展的相关检测项目(详见附件试剂报价)。
3.设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4.试剂(耗材)最高限价:详见附件(试剂报价)。
二、售后服务:
1.按厂家或供应商承诺进行;
2.免费送货上门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培训科室人员使用。
三、质保期
不少于1年。
四、报价要求:
1.以上采购项目报价中必须包括货物的所有费用,包含货物的采购包装、装卸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报价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交货时间及出厂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设备交货时出厂日期不得超过半年。
六、交货地点:
门诊楼二楼检验科。
七、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八、邮寄地址及项目咨询方式:
1.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采购办(隆林县江那小区),联系人:常国明,联系电话:0776-5084153:
2.项目具体情况可向检验科咨询:杨主任/覃主任,联系电话:0776-2505137。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在院内询比截止前邮寄至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采购办。
十、响应文件:
1.报价表: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生产厂家(规格、单位、数量、单价)、设备的出厂规定使用年限(必须如实填报出厂设置年限XX年或厂家无标明,询价报的年限与实际出厂设置年限不一致的,验收不予通过)、质保期、安装费用、运输费用、税金、总金额、交货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有关材料等;
2.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商授权书等;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查询记录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如供应商为设备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供应商为设备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供应商所投报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6.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为所投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或经销授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试剂及耗材产品相关证件等。
8.响应文件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袋密封。(备注:如需投寄报价材料的,请将资料袋加盖公章密封好正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十一、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价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的询价活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十二、询比时间和地点:
院内评审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此次评审会不需要供应商到场参会,评审结果将会通过“隆林各族自治县官网(https://blog4.langruiyun.com/)”进行公布。
十三、询价结果的确定:
我院评审小组可根据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设备价+试剂+耗材+维保/维修价)及其他评审原则综合评分最高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低于采购单位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或报价资格)
十四、监督方式
纪检监察室:0776-2505111 谭主任
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024年11月4日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 2、设备、试剂(耗材)报价、评分表 3、设备需求参数及维保维修方案 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5、报名函